内容简介
《芮沐文集》收录了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芮沐教授(1908—2011)学术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译文、立法建议、书序、书评、讲义和未完成书稿(不包括芮沐教授已经出版的专著),其中芮沐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德文版和中文译文)系国内首次出版。芮沐教授是跨世纪的学者,其研究涉及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法哲学等多个领域,文集对于研究芮沐教授的学术思想和我国法学的发展历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录
目录上编1935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博士论文Das Verhltnis von positivem Recht und Naturrecht(德文原文)/ 论实证法与自然法的关系(中文译文)/ 中编1936—1949年文献爱斯嘉拉:《中国法》书评/ 司法院对行政法令之解释/ 中国法律教育问题几点/ 占有概念之比较/ 司法院解释例之检讨/ 自然法与实际法/ 文化的奋斗/
作者简介
芮沐(1908—2011),字吉士,祖籍浙江吴兴(今湖州),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1930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33年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毕业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从事法学教育工作,1938年任重庆中央大学教授,1941年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授。1945—1947年受邀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访学和任教。194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1949年后历任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芮沐教授是全国法学界早的一批博士生导师之一,为我国培养了众多杰出法律人才。改革开放以来,芮沐教授率先在我国设立了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专业,是这两个专业的奠基人。芮沐教授还曾兼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干事等职务,为国家立法和法制工作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芮沐教授著有《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主编了“国际经济法系列丛书”、《国际经济法条约集成》及续编等。
内容简介
《芮沐文集》收录了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芮沐教授(1908—2011)学术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译文、立法建议、书序、书评、讲义和未完成书稿(不包括芮沐教授已经出版的专著),其中芮沐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德文版和中文译文)系国内首次出版。芮沐教授是跨世纪的学者,其研究涉及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法哲学等多个领域,文集对于研究芮沐教授的学术思想和我国法学的发展历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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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上编1935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博士论文Das Verhltnis von positivem Recht und Naturrecht(德文原文)/ 论实证法与自然法的关系(中文译文)/ 中编1936—1949年文献爱斯嘉拉:《中国法》书评/ 司法院对行政法令之解释/ 中国法律教育问题几点/ 占有概念之比较/ 司法院解释例之检讨/ 自然法与实际法/ 文化的奋斗/
作者简介
芮沐(1908—2011),字吉士,祖籍浙江吴兴(今湖州),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1930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33年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毕业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从事法学教育工作,1938年任重庆中央大学教授,1941年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授。1945—1947年受邀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访学和任教。194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1949年后历任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芮沐教授是全国法学界早的一批博士生导师之一,为我国培养了众多杰出法律人才。改革开放以来,芮沐教授率先在我国设立了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专业,是这两个专业的奠基人。芮沐教授还曾兼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干事等职务,为国家立法和法制工作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芮沐教授著有《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主编了“国际经济法系列丛书”、《国际经济法条约集成》及续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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