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基于城乡关系维度,提出基层事务治理框架。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农村利益结构愈发多元,社会关系形态更为复杂。乡村事务治理问题是:本应是基层自治范围的事务,向上溢出成为法治治理事务;本应是及时回应的法治类事务,下压给基层要求自治治理;本应是德治治理的事务,沦为技治主义的孤岛。
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带来事务治理三重目标:一是解决乡村社会变迁问题,二是满足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夯实群众社会认同。“三治”协同治理需要明确事务治理目标,梳理不同振兴主题对应的事务,分析乡村事务属性变迁困境,借势国家向农村输入的多元治理资源,尤其是项目资源、行政资源、规则资源,构建重点突出、层次不同的“三治”协同路径。“三治”要素的平等互动和互促共生,有助于实现乡村治理多维目标。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事务治理:“三治”协同框架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第五节 概念界定与章节安排第二章 产业振兴与利益协同 第一节 产业振兴与要素协同 第二节 能人治村与经营治理 第三节 党建领办合作社与集体治理第三章 人才振兴与主体协同 第一节 人才振兴与治理主体再造 第二节 法治主体嵌入与无讼治理 第三节 党建引领与主体协同治理
作者简介
刘锐,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基层政府与社会治理。在10多个省市基层调研500多天,已发表论文、报告、评论50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和独立作者,发表CSSCI论文近40篇,被权威资料转载10次,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1部,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其他纵向项目8项。
内容简介
本书基于城乡关系维度,提出基层事务治理框架。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农村利益结构愈发多元,社会关系形态更为复杂。乡村事务治理问题是:本应是基层自治范围的事务,向上溢出成为法治治理事务;本应是及时回应的法治类事务,下压给基层要求自治治理;本应是德治治理的事务,沦为技治主义的孤岛。
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带来事务治理三重目标:一是解决乡村社会变迁问题,二是满足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夯实群众社会认同。“三治”协同治理需要明确事务治理目标,梳理不同振兴主题对应的事务,分析乡村事务属性变迁困境,借势国家向农村输入的多元治理资源,尤其是项目资源、行政资源、规则资源,构建重点突出、层次不同的“三治”协同路径。“三治”要素的平等互动和互促共生,有助于实现乡村治理多维目标。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事务治理:“三治”协同框架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第五节 概念界定与章节安排第二章 产业振兴与利益协同 第一节 产业振兴与要素协同 第二节 能人治村与经营治理 第三节 党建领办合作社与集体治理第三章 人才振兴与主体协同 第一节 人才振兴与治理主体再造 第二节 法治主体嵌入与无讼治理 第三节 党建引领与主体协同治理
作者简介
刘锐,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基层政府与社会治理。在10多个省市基层调研500多天,已发表论文、报告、评论50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和独立作者,发表CSSCI论文近40篇,被权威资料转载10次,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1部,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其他纵向项目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