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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德.瓦耶-麦克米兰,或者麦卫理,或者比利,或者其他
我的名字和绰号多不胜数。几乎每认识一拨人,我都会得到一个新名号。
根据那张辛辛那提好撒玛利亚人医院签署的出生证明,我的名字是威廉.爱德华.塞巴斯蒂安.德.瓦耶-麦克米兰(William Edward Sebastian DeRoyer-Macmillan)。你大概已经注意到,我有两个中间名 – 爱德华是我父亲的名字,塞巴斯蒂安是我祖父的名字。我的姓是个复合姓,由两部分组成,德 .瓦耶是我母亲娘家的姓,而麦克米兰是我父亲的姓。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像我母亲那样结了婚之后依旧在夫姓之前保留了娘家姓氏的女人并不多。我母亲的祖先来自法国,是个望族,据说被那个“在我之后洪水滔天”的路易十五封过一个连她自己也已经说不清楚了的爵位。我母亲的家族与欧洲的渊源已经很淡薄,事实上,她对中文的精通程度远胜过法文,娘家姓氏大概是她带进这桩婚姻的唯一一件嫁妆。
这个全名我一生只使用过三次,一次是在出生证明上,一次是在波士顿大学医学院的入学申请表上,还有一次是在结婚证书上。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人用这样长的名字叫过我。即使是在八岁那年我偷了街角便利店的一小盒甘蔗糖,被店主告到家里,我父亲把我叫到他的书桌前– 那是通常我听训的地方,他也只喊我“威廉.德.瓦耶-麦克米兰”–那已经是他表达愤怒的极致形式了。我私下里试过,如果把我的全名不吃掉一个音节地念完,中间至少需要换两口气。
我的家人和美国的同学朋友都叫我比利(Billy),我母亲则只用比利的首字母B称呼我。我时常感觉我母亲 -一个需要照顾生病的丈夫和五个子女的家庭主妇,身上具备了一个数学家的天赋,她总能把生活中许许多多数学题一样复杂繁琐的细节,一口气简化到根。
比利这个名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时不时会出现前缀和注解。比如我在中学读书时,同学给我的外号是“瘦子比利”( Billy The Bones)。当时我身高已达五英尺八英寸,算得上是个高个子,体重却只有一百二十八磅。我做梦都想达到一百五十磅– 那是校篮球队员的最低录取门槛,可是一直到毕业,我都只能坐在场外的长板凳上,替场内的队员们摇旗呐喊。现在你们应该理解了,为什么在月湖那块草草地平整出来的篮球场上,我极少错过任何一场球赛;而你们,则送给我一个绰号叫“篮球比利”(Basketball Billy),以和美国教官中的另一个比利相区分。我在月湖表现出来的对篮球的痴迷,只不过是在圆一个少年时代的梦而已。